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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公安建设若干问题的浅见
作者姓名:冯双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
摘    要:一、建议废止“公安干警”的称谓,使用“公安警察”的规范称谓 其一,“干警”一词系干部警察的简称。这一称谓似源于“文革”初期而沿用至今。1984年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派出所、看守所、刑警队、交通队属于职工待遇的民警统一转为国家干部。公安人员从此不复有干警之分。依照形式逻辑学的规则,无论称“公安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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