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公推差选”政府正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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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布尔金敏.通辽“公推差选”政府正职干部[J].党建文汇,2009(5):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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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布尔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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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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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权责明确的激励制约机制,通过落实待遇、目标管理、兑现奖惩等办法,形成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解决了村级班子成员“有任期无目标、有考核无标准、有责任无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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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牡丹江市 创业动力 村干部 激励制约机制 黑龙江省 权责明确 目标管理 班子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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