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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从松花江污染事件说起
作者姓名:何渊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摘    要:在松花江污染案中,爆炸事故发生在2005年11月13日,当天,吉林省人民政府已经知道有大约100吨苯类污染物泄漏到松花江中,但是,直到11月18日才将松花江污染的情况通报给黑龙江省政府,使得黑龙江省丧失了为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的最好时机。直到11月22日下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才正式公布了松花江大面积水污染、市区将停水4天的真相。而哈市的环保监测部门也并没有及时对江水加以监测并将结果公之于众,以致哈尔滨市民不得不自发地在恐慌中采取自救措施,甚至社会局势几近失控。应该说,如此的社会现象出现,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地方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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