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与民营经济发展--以山东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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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蕙馨,张治军.政府行为与民营经济发展--以山东省为例[J].理论学刊,2004(1):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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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蕙馨 张治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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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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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民营企业现状诊断与对策咨询”(批准号A2002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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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市场化进一步推进和经济全球化到来的今天。为促进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的职能定位与行为目标必须紧紧围绕进一步巩固市场机制、确立与维护基本的市场秩序和为民营经济参与国内外竞争充当指引者和保护者这三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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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行为 民营经济 市场 WTO |
文章编号: | 1002-3909(2004)01-0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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