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三:检察机关在预防类案、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为 |
| |
作者姓名: | 周文 李国超 李奎卿 |
| |
作者单位: | 1.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3.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因憎恨社会而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近期发生在福建南平的校园血案即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证.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防止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仅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强化三个意识: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