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用人失察”2.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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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亮,魏娟.问责“用人失察”2.0版[J].廉政瞭望,2010(8):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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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亮 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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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督官员者”将被监督
现在,若是用人失察,倒霉的将不仅是被查的贪官,选拔官员的组织部、干部考察组、监督官员的纪委,也将为此付出代价,遭到问责。这是3月31日公布的,由中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中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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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人失察 问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责任追究 干部考察 党政领导 监督 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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