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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被查处的官员
摘    要:李金宝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2007年12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对李金宝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96年-2006年,李金宝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62万余元。

关 键 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官员  查处  中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人民检察院  挪用公款罪  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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