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ADR是一个尚处在不断发展中的、开放性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它不会因为司法功能的扩充和诉讼作用的凸显而萎缩或消失。 一、诉讼的功能及其限度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活动。它是现代法治国家处理与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后手段 ,也是我国“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和治国方略在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具体体现。诉讼是以启动国家的司法资源并以司法裁判的方式来解决各种社会纠纷的。它本身蕴涵着多元的价值选择 ,承担着多重的社会功能 ,发挥着广泛的社会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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