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技术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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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澍.论数字技术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J].前沿,2011(4):11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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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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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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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数字技术下的合理使用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传统意义上的合理制度直接适用将面临诸多挑战。为更好地协调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以实现合理制度最大功效,在构建数字技术背景下的合理制度时应注意界定和确定数字化作品及其法律地位、协调合理使用与技术保护措施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并建议就合理使用范围采取排除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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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技术 数字化作品 合理使用 利益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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