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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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泽钢.论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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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泽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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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10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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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以检察机关为主体提起的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的民事诉讼。这一现象一方面说明,在社会转型阶段,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正在受到严重的不法侵害,此种案件大量出现;另一方面也说明,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在我国是可行而且是需要的。但是,制度建设并未赶上实际的需要,在国外早已成熟完善的保护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却还是一片空白。在当前重要的战略发展阶段,建立适合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对确保小康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是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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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利益 利益保障 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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