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评议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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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万宝,马建良.工作评议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J].法治与社会,2010(5):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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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万宝 马建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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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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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实践、探索、总结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近年来,围绕其有无法律依据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笔者认为,这是个常识性问题,不用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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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形式 法律规定 一府两院 人大代表 地方人大 法律依据 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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