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办发〔2006〕78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底,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专项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一年多以来,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经过努力,清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预期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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