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群众利益代言人 |
| |
引用本文: | 李小文,王巍巍.做好群众利益代言人[J].江淮法治,2015(3):28-29. |
| |
作者姓名: | 李小文 王巍巍 |
| |
作者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东城村党总支;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东城村村委会 |
| |
摘 要: |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农村的省人大代表,我认为必须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奋力有为,做好群众利益的代言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逐步加深,但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的不同却在时刻挑战着人们的公平低线。面对同样的伤害,同样的死亡,
|
关 键 词: | 利益代言人 人身损害赔偿 社会公平 赔偿标准 赔偿数额 生活水平 东城村 水生蔬菜 集体经济发展 创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