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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管辖后不应重复采取拘留措施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改变管辖后可否重复采取拘留措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直接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争议。笔者最近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三宗盗窃被立案侦查,因其中有一宗涉嫌转化型抢劫,此案便由该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但侦查后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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