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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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29日省政府第1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成玉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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