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联手骗银行海南省4.47亿余元信用证诈骗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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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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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7月28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椰岛的4.47亿余元信用证诈骗案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李家福在担任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财信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期间,通过港商马家仁,采取签订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及内销合同等方法,在海南省工商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18份,骗取省工行信用证款共计5387.5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4.47亿余元,造成省工行实际损失4182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3.4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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