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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义公法观下我国行政立法的困境及应对
引用本文:吴燕鹏,何淑念.功能主义公法观下我国行政立法的困境及应对[J].法制与社会,2009(12).
作者姓名:吴燕鹏  何淑念
作者单位:1.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年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行政立法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功能主义公法观认为法律是政府统治工具,在这种公法观下,福利国家开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行政管理,我们国家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也比以往更注重行政立法。但不可忽视的是,在赋予行政机关行政立法权限的情况下,却走进行政立法的困境:不正当性、公众参与度不足、部门利益、缺少评估机制。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扩大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抑制部门利益法制化、启动行政立法评估工作,才能走出行政立法的困境。

关 键 词:功能主义  行政立法  困境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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