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我国的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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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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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深圳大学法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邮编518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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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严格来说 ,WTO规范的主要是成员国政府在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的行政行为 ,而司法审查则是监督、救济政府行政行为的不可或缺的途径。具体而言 ,在 WTO启动争端解决机制之前 ,成员国应行政行为所涉及利害关系人要求而首先启动国内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救济。其最大限度减少了成员方通过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彼此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摩擦 ,而将经济贸易摩擦限制在一成员方的主权管辖内 ,并加以有效解决。因此司法审查是 WTO法律框架中的重要内容 ,但目前学术界对于行使司法审查权的主体、司法审查的范围等一系列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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