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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部分区县(市)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政策解读
摘    要:正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浙江省专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条件的区、县(市)专利行政部门,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行使调解专利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依职权查处假冒专利、重复侵权、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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