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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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0-2019-0005甬民发(2019) 113号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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