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 |
作者单位: | 商务部 |
| |
摘 要: | 公布机关]商务部文(令)号]2005]第30号令公布日期]2006·1·9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6·1·9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8号)中的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化肥、成品油、原油的佣金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