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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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精神,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进一步加强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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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质量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 人民政府 江西省 国务院令 安全监督管理 特别规定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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