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诉人退庭为哪般
作者姓名:刘致远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
摘    要:检察官愤而退庭,这不是个耍脾气的问题(至少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原因,是法律没有对检察官的这种“退庭权”作出限制;更深层面的,这是我国司法体制表现在检法冲突方面的弊端使然。换言之,司法体制因素是‘’退庭”的最深刻根源。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这与司法公正原则是相悻的。一方面它作为公诉机关,就要尽力指控被告人犯罪,要求法院按其指控给予刑罚处罚;另一方面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它应站在独立超脱的立场上对法院的审判进行评价和监督。检察机关同时行使着两种相互对立的职权而使其处于两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