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应解决用于生产经营的动产产权证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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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毅 鲁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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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雅安市安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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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所谓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动产(以下简称动产)是指国家工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一、探讨动产产权公证的原因,国家l丁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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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产抵押登记 生产经营者 证明问题 产权 公证 国家工商总局 生产设备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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