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海外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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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海外经验[J].浙江人大,201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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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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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起源于240多年前的瑞典。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这一极具约束力的"治官之术"被称为"阳光法案",至20世纪80年代后逐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并完善。据一份"透明国际"的报告,目前全世界至少有12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和执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归纳而言,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有如下几点:首先,大部分国家的官员财产申报法都属立法等级最高的一级立法。如美国的《政府道德法》、英国《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加拿大《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行为法》、法国《资金透明法》、韩国《公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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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申报制度 政府道德 透明国际 财产申报法 官员 公职人员 金融实名制 阳光法案 利益冲突 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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