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不和要调解 伤和就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回首与展望
作者姓名:黄孝齐
作者单位:《就业与保障》记者
摘    要: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关 键 词: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  展望  先王之道  和为贵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