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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救能力
引用本文:劳彤.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救能力[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3(1):16-16.
作者姓名:劳彤
作者单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辽宁,沈阳,110044
摘    要: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面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形形色色因缺乏自救能力而受到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案件,心情十分沉重。对于受害儿童来说,纵然有数十万、数百万的赔偿也难以弥补对他的稚嫩心灵和身体的创伤。我认为,作为孩子监护人的父母应当培养孩子的自救能力,使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掌握和灵活运用应急自救知识。培养孩子的自救能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言传身教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对孩子而言,父母种下去是行为,收获的是习惯;种下去的是习惯,收获的是性格;种下去的是性格,收获的是命运。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就是在孩子心田中的“播种”…

关 键 词:不法侵害  未成年人  法律工作者  案件  赔偿  身体  自救能力  培养  受害  心灵
文章编号:1006-1509-(2003)06-0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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