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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能要求公安局进行赔偿吗?沈阳市某机械加工厂厂长刘祥问: 1995年3月15日,我厂与山东省某市经贸公司签订了一份承揽加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我厂为其加工大型齿轮轴一根。总价款为56万元,对方先支付10万元的预付款,我方在收到预付款3个月内交付定作物。对方按期支付了10万元的预付款,但因我厂业务人员购买原料时被骗,造成30多万元的损失,导致我厂不能按期交货。定作方因此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我厂多次向对方解释,因无款暂时不能返还。谁知对方竟然通过该市公安机关,于199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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