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正义思想的主体向度三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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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传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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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广州 51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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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主持人魏传光;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分配正义的制度保障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当代建构及其现实观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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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对于西方传统正义理论,马克思实现了正义的主体向度从虚拟观念或观念主体向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阶级主体的超越性转向。正义与阶级的关联,在马克思那里主要聚焦于"为谁的正义""由谁而正义""何以能正义"三个方面。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是被资本剥削的群体,故而应当为之辩护,并作为社会正义变革的价值主体。马克思同时也坚信,由于具有革命性和普遍性特性,无产阶级必定是社会正义的实现主体。马克思也清楚地知道,无产阶级要担负起正义主体责任还需一定的前提条件,包括走向"自为阶级",能够清晰透视资本主义正义观念的意识形态迷雾,以及获得对无产阶级处境及其前景进行科学分析的理论武器等等。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思想体系建构中,马克思的阶级观念仍然是有效的理论资源,不应隐退和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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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正义 无产阶级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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