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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民警素质教育科目化的构思
作者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培训中心
摘    要:《人民警察法》把“从严治警提高民警素质”写入总则,还规定人民警察应当“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首次以法律形式向警察提出素质要求。1999年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要通过改革尽快健全和完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制度,结合各警种的不同特点,区分不同情况,使每个民警都能在工作三年左右参加一次正规轮训,过三年再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这样循环往复下去,使民警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民警的素质应当符合政治合格、业务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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