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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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世扬 黄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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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教授,博士生导师,职员,法学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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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虽仅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 ,却关系到保险之命运 ,故极为重要。作者认为 ,告知义务的根据应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去认识 ;告知义务人不以投保人为限 ,尚应包括被保险人 ;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包括合同订立时、条款修改时、合同复效时 ,而对履行方式则无特殊要求 ;对告知范围的界定则应采书面询问主义模式 ;告知义务的违反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对保险人解除权的行使应以除斥期间加以限制 ,保险人解除权可与撤销权相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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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 保险合同 告知 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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