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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中第三人及连带责任问题
作者姓名:吴比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基本案情  1997年8月26日,A公司以某公司诈骗向B公安局报案。该局以某公司诈骗立案后,于同年9月3日拘传梅某并关押。讯问中,该局承办民警告知梅某交30万元放人。梅某辩解其非该公司职工,未实施诈骗。该局承办民警进而告诉梅某如不拿30万元就转刑事拘留,并向梅某及其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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