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之讼”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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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卫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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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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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名鼎鼎的“打假英雄”王海最近在南京又遇到了麻烦。他状告小有名气的某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庭长李春海侵犯名誉权一案,被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判决败诉。案件的起因是李春海接受南京《服务导报》记者采访时,称王海的打假行为是“知假购假,购假索赔”,“目的是赚钱开公司”,王海是“假冒消费者”,故不能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王海认为,李春海在没有任何证据与依据的情况下,擅自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称他是“假冒消费者”,严重诋毁了他的声誉,给其带来极大的心理痛苦,请求法院判令李春海在《服务导报》头版刊发道歉声明,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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