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
| |
作者姓名: | 程坤波 周晓珉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近年来,我国公路运输行业蓬勃发展,车辆拥有者日益增多,交通肇事案件也随之呈上升趋势。由于立法相对滞后,给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了许多难题。一、如何把握交通肇事罪的情书标准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