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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公民之间借款案件是否要把原始借据附卷?
摘    要:编辑同志:我院对审理公民之间借款案件是否必须把原始借据交审判人员附卷,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必须附卷,这样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也可防止债权人在法院审理后持措据再次向债务人讨债。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始借据在审判人员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无异后,即应发还给当事人保管,在庭审质证时由原件持有人出示,由对方质证。只有在进行司法鉴定时才有必要附卷,鉴定结束后仍要发还给当事人保管。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请问以上两种意见哪种正确?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张珠华张珠华同志:对审理公民之间的借款案件是否必须将原始借据订人卷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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