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该案的处罚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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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们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如何认定行政处罚时效的问题。原告曹某1993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盖了一间平房。被告某市建设委员会当时发现了,但未予处罚。1999年,被告经调查核实,对原告的建房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该案处罚时效如何认定的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所作的处罚不符合法定时效。理由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被告在发现后两年内作出处罚才符合处罚时效,因此被告不能对原告1993年的行为予以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在1993年已经发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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