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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前准备程序之重构
作者姓名:叶健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摘    要:现行审前准备程序的特点与缺陷  我国民事诉讼法设专节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被认为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第一道工序,也是审判民事案件不可逾越的必要阶段”。①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的组成;法官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通知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等。  与国外的审前准备程序相比,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前准备程序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目的较为单一。主要是寻找案件的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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