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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个有利于”标准与合法性标准之间的关系
作者姓名:江必新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摘    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992年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①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另一方面,小平同志又非常重视法制的价值。他认为,法律和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②因而“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③并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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