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非法行医案的分析 |
| |
作者姓名: | 徐伟忠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案情初中毕业的蓝舍标,曾在1976年参加过4个月的赤脚医生培训,从1983年始在浙江省武义县柳城畲族镇金山尖村自己家中开设了卫生室,主要是治疗骨伤、风湿等病。通过拜师学艺和摸索自学,蓝舍标掌握了一些医治骨伤、风湿等毛病的医技。加上其服务态度热情,经常有人慕名前去就医。然而,蓝舍标没有上过医学方面的学校,也没有任何医学毕业证书,从未参加过省里组织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无任何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行医资格证书,也没有取得任何医学职称,其所在的卫生室也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自1996年1月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