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虹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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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贵君 清国 韩维中 刘红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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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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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重庆市綦江县城綦河上的人行桥(虹桥)因质量低劣而整体垮塌,坠入綦河,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28万余元。1999年3月26日和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綦江县原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受贿、玩忽职守及相关人员的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中央电视台予以现场直播。1999年4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林世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工程重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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