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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湖北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
作者姓名:本刊记者
摘    要: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他所在的湖北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发言表示,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客观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明确提出了今年的主要工作,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法律性,完全赞同和拥护。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监督职责  工作报告  代表团  中国特色  尊严  主要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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