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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对检察院没有起诉、法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联合批复
摘    要:湖南、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山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你们来文请示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对检察院没有起诉、法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经我们共同研究后,联合批复如下:一、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发现人民检察院遗漏了应当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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