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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之本:对儿童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引用本文:关颖.家庭教育之本:对儿童权利的尊重与保护[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3):20-23.
作者姓名:关颖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300191
基金项目:天津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的权利保护已全面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家庭本质功能的体现,与家庭教育的目的相一致。把儿童看作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是现代社会教育和保护儿童的基点。但是在家庭教育中,漠视儿童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父母失职、行为失当,侵害孩子的生存权;以成人为本,忽视孩子的发展权;“亲子一体化”剥夺孩子的参与权。建议把传播儿童权利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必修课。

关 键 词:儿童权利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指导

Basis of Family Education: the Respect and Protection of Children Right
Guan Ying.Basis of Family Education: the Respect and Protection of Children Right[J].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2009(3):20-23.
Authors:Guan Yi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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