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和谐社会语境中进取性社会利益及司法保护——“彭宇案”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秀萍.和谐社会语境中进取性社会利益及司法保护——“彭宇案”引发的思考[J].北方法学,2010,4(3):5-10.
作者姓名:陈秀萍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摘    要:建设和谐社会,既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法律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但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人们需要秩序,也希望人与人之间在遵守秩序的前提下充满爱心和信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后者作为一种进取性社会利益也应该成为法官自由心证、自由裁量与利益衡量的重要依据。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进取性社会利益  司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