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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社会的循环经济立法
作者姓名:肖剑鸣  吴晖
作者单位:1. 福州大学法学院
2. 福州大学
摘    要: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馈乏的大国,现在又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初期,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资源消耗量很大,人地矛盾不断凸现,必须高度重视循环经济立法工作,借鉴先进国家成功经验,建立起一套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消费,进而完成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于现实的要求。近期以来,国际资源类期货市场的价格暴涨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探讨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通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利益及环境利益相互关系的调整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保障经济持续发展和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是法律专家义不容辞的使命.为此,本刊约请有关专家、学者专门撰文探讨相关问题。

关 键 词:循环经济立法  和谐社会  节约型社会  持续发展
文章编号:1008-4525(2006)04-082-24
修稿时间: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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