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与非罪界限
作者姓名:
彭阳春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硕士生
摘 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作为毒品犯罪的一种,多为制毒、贩毒、吸毒之源,其社会危害性人所共知,正确予以认定并处以相当刑罚,意义不言自明。根据刑法第351条之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之成立可出于下述三种情形之一:(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3)非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