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通奸怀孕 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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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读者曾华问:王女与他人通奸而怀孕,其夫固无法忍受而提出离婚。有人认为《婚姻法》第34条已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中所列情形并未确定是合法还是非法,为此,人民法院对此类情形同样不应受理。这种观点对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情形应当区别对待。女方婚后与人通奸,男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则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受理后,应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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