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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的进步——法律对死刑犯应享有的人格权的保护
引用本文:邓天江.人权保障的进步——法律对死刑犯应享有的人格权的保护[J].中国律师,2004(6):42-43.
作者姓名:邓天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
摘    要: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刑罚,它剥夺的是一个人的生命权,是所有刑种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除却被剥夺的生命权外,死刑犯被剥夺的还有政治权利,同时还可能附加财产刑。但是在罪犯被执行死刑前,他仍然是鲜活的自然人个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罪犯哪些权利被剥夺,未被依法剥夺、限制的那些权利仍然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即使是死刑犯,作为一个公民,他的某些民事权利并没有当然被禁止,因为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来强制和明示。笔者在本文中将从四个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关 键 词:人权保障  刑罚体系  人格权  死刑犯  亲属权  生育权  执行方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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