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社会有产者和私营企业主性质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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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东明.对社会主义社会有产者和私营企业主性质的认识[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3(4):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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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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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委统战部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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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认识的深化,统一战线有关方面性质诸如有产者、私营业主的性质的理论研究也势必随之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即有产者的政治性质是:生产力发展的“积级阶层”或“先富阶层”;私营企业主可以定性为“劳动者”,但鉴于当前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目前定性为建设者比较科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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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战对象 有产者性质 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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