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家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调查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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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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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宣城市委党校,安徽宣城2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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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安徽宣城市花园村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大胆突破,是安徽省首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村民变股东、资产变股权,成为安徽省"股改第一村"。一、花园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宣城市花园村地处市区西北郊的昭亭路中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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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花园村 股份制企业 工商登记注册 农民集体 股份合作制 股份经济 制度改革 欠发达地区 华西村 信贷杠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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